安哥拉罗安达11月11日电 – 据周四在此间宣布的官方消息,三个新税收法,特别是税收通则、税收进程法和税收执行法将于2012年1月1日在安哥拉生效。
税制改革项目在一份公报中称,在内阁会议积极反应之后,这三个提案不久将提交给国民大会审批,然后由总统签字生效。这些法律将2012年1月1日生效。
这些新法律属于安哥拉正在进行的改革课税系统项目,着眼于适应该国新经济和社会状况。
据安哥拉通讯社援引该公报称,1969年税法通则共修正了多次,不再适应安哥拉国家面临的新挑战。
此公报指出,需要建立现代课税法规,规划和保证纳税人义务以及他们的权利。
另一方面,税收进程法1948年通过。
公报指出,目前此法已经很旧,不切合实际情况,税收进程法是安哥拉法律规划系统的一个创新。
公报称,税收执行法很重要,因为它为安哥拉税收系统提供了遵守税收标准的依据。
(macauhu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