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哥拉实行新的私人投资法

2015年10月09日

根据9月30日的《第182/15号总统令》,安国已实行新的《私人投资法》,内容之一,是综合私人投资相关部门的资源,创设处理投资申请、提供技术支援的“绿色通道”(快车道)。

根据新法的第12条第5款,“投资程序均应视为紧急,透过绿色通道,把各有关部门的‘服务柜台’系统连线,为申请者提供专门、个性化和快速处理申请。”

国际油价急挫导致投放到安哥拉的私人投资金额大减,该《总统令》旨在为私人投资者提供激励,促进经济加速多元发展,减低对石油的依赖。

1,000万美元以下的私人投资,将由“投资领域相关部门”审批;超过该金额的,由总统审批,总统可授权有关部长代行审批权。

有关特殊投资领域,如金融、资源开采(包括开采钻石),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计划的审批,将完全是总统的权限范围——法律已明确授权另一法定机构审批的除外。

《总统令》又提交列明根据投资的主营范围,确定中央部门的审批、管理分工:“若投资的主营业务属于不止一个部门管辖,各相关部门的最高级官员将共同负责。”

据葡萄牙新闻社引述,新法要求部级和省级政府部门设立“私人投资者支援机构”(UTAIP),向私人投资者提供支持。

省级的UTAIP必须与省长办公室紧密合作,负有“便利私人投资者、提前联系,以及向投资者提供指引”的任务。

《第182/15号总统令》于颁布当天即时生效。(macauhub/A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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