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值4.38万美元或以下存于安哥拉银行之存款获保证兑付

2018年09月12日

随着安哥拉“存款保证基金”开始运作,存于安哥拉国内的银行、等值不超过1,250万宽扎(4.38万美元)的存款,将获保证兑付。

安哥拉总统上月(8月)22日发出的《总统令》批准了“存款保证基金”的设立。《总统令》指出,基金是一个由公共法例下设立的法定机构,总部设于首都罗安达,与“安哥拉国家银行”(央行)一道,负责确保在安国营业的银行参与基金,存于其中的存款可获一定程度的兑付保证。

所有获授权接受存款、接受央行谨慎监管的银行,均须加入基金,“保证所有不超过1,250万宽扎的现金存款均可100%取回。”

由“非洲葡语国家法律数据库(Legis PALOP)”与“东帝汶地区协调委员会” (Legis PALOP+TL)透露的上述《总统令》决定,金融机构也必须向公众提供有关“存款保证基金”的信息。

“存款保证基金”的初期启动资金以及往后每年的注资,将由安哥拉央行发布相关公告。(macauhu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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