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桑比克《本土参与法》最终草案反映私营部门未达共识

2019年08月23日

据莫桑比克《国家报》报道,政府和私营部门经过五年的辩论,《本土参与法》的最终草案终获通过。该法旨在规范在莫国开展大型采挖项目中,本土企业的参与。

该份厚16页、共有28条条文的草案,反映了私营部门内部仍未达成共识;草案未有设定提交议会审议和最终批准的日期。

“本土参与委员会”主席兼“桑比克雇主联合会商务联络小组主席Florival Mucave表示,“我们对草案中的条款感到失望”,又称,“通过证交所出售15%权益,是危险的”。

草案中的第21条明确规定,大型项目须预留相当于总资本金的15%,让政府透过证券交易所,向莫国公营或私营领域的自然人或法人出售股权。

草案又指出,“企业介入的每个业务领域,可以界定不同的国家参与比重,前提是它不高于前款所述的百分比(15%)”。

Florival Mucave强调,未来的《本土参与法》不再适用于鲁尔玛盆地1号区块液化天然气项目。相关财团已于今年6月就该项目作出最终投资决定。

莫国经济和财政部经济研究所全国主任Vasco Nhabinde回应雇主团体的失望时表示,草案是可行方案中最好的。(Macauhu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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