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哥拉新税法:提升投资税务优惠

2018年12月03日

在安哥拉致力刺激该国非石油产业经济和出口的背景下,2018年5月通过的安哥拉《私人投资法》(LIP)于10月30日正式生效,加强了给予投资者的税务优惠。

“非洲葡语国家法律数据库与东帝汶地区协调委员会”(Legis-PALOP+TL)表示,新法适用于10月30日及以后作出的投资。

对已开始的投资项目,则有一段供适应的过渡期。后者应申请适用《第250/18号总统令》,“若要享受新的、更佳的税务优惠,这是必须步骤”。

Legis-PALOP+TL发言人称,新法包括持有由新的有关当局——“安哥拉私人投资及出口促进局”(Aipex)——编配的《私营企业登记证》(CRIP)者,自动适用新税务优惠。

至于6月26日之前的投资项目,有关私人投资者也可在新LIP的框架下,书面向当局提出登记申请。

税务优惠力度最大的,是符合特别为A、B、C和D区制定的《第10/18号法令》所覆蓋的都市房地産税、工业税和资本开支税的减免。

发言人又称,新税法的其他好处,是豁免一年的Apiex费用,包括办相关登记、首次、第二次签发及申请修改CRIP、签发誓章及再投资相关的费用。这些费用由100至3,000美元(4万至100万宽扎)。

重点经济领域中将受惠的经济活动,已详列于《第250/18号总统令》中,“与潜在进口替代或促进经济多元发展(包括出口)的市场板块相对应”。

发言人称:“已根据此前的投资法例法规批出的优惠及其他便利,将在原定的有效期内维持有效,但将不获批延期。”

Aipex主席Licínio Vaz Contreiras最近宣布,自2018年5月新法通过以来,Aipex已收到57份投资建议书,涉资合共5.02亿美元,其中,30%来自外商投资,其余70%属国内投资。(macauhu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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